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朱斌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刑事诉讼法证人所具备的条件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06-23 15:10)    点击:251

刑事诉讼法证人所具备的条件?

 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。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,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。

 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。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,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。

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“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,都有作证的义务。

  生理上、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,不能辨别是非,不能正确表达的人,不能作证人。”

  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是:

  (1)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,都可以作为证人。

  (2)生理上、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,不能辨别是非,不能正确表达的人,不能作证人。

  (3)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。

  (4)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。

  (5)证人只能是自然人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朱斌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刑事辩护  合同审查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朱斌律师,朱斌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朱斌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0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朱斌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嘉兴律师 | 嘉兴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朱斌律师主页,您是第33261位访客